元曲是盛行于元代的一种文艺形式,包括杂剧和散曲,两者都采用北曲为演唱形式。散曲是元代文学主体,不过,元杂剧的成就和影响远远超过散曲,因此也有人以“元曲”单指杂剧。现在我们来具体看看“杂剧”和“散曲”这两个概念。
杂剧可分为宋杂剧、金院本和元杂剧。就其音乐—北曲来说,则是一种早期的以曲牌体为特色的重要声腔系统。它吸收、融合了中国传统艺术的优秀成果,对当时的南戏和明代以来南北各种地方声腔剧种给予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杂剧最早见于唐代,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到了宋代逐渐成为一种新表演形式的专称,包括有歌舞、音乐、调笑、杂技。北宋以后,杂剧既有随宋室南迁的,也有为金所继承的,元曲里面的艳曲,金继承的宋杂剧也称原本,性质上与宋杂剧却没有区别。北宋末至南宋初,南方也产生了一种与宋杂剧不同的戏曲南戏,又叫戏文,又因为产生地在浙江温州,所以又叫温州杂剧或永嘉杂剧。南戏重故事情节,结构可调整,而宋杂剧基本由三段构成。南戏虽不讲究宫调,后来才形成集曲成套,曲牌连接有一定次序。
13世纪后半期,元杂剧雄踞剧坛。它的结构呈显著的四折一楔子结构,一人主唱,曲白相连。“折”相当于一场戏,一折当中场景可有所变换。“楔子”的篇幅比较短小,通常放在第一折前作为序幕,偶尔也会放在两折之间作为剧情的过渡。个别杂剧亦有突破四折一本的形式的,创如《赵氏孤儿》,其为五折。一般说来,一本为一剧,但《西厢记》则是以五本为一剧,看来故事的内容对剧本也甚有影响。元代杂剧剧本注重舞台性,角色分工类型化,漠视生活外部形态真实,以类型化、象征化的手法,表现剧作的内在情绪。内容多为民间传唱的故事,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
元曲又称夹心,是盛行于元代的一种文艺形式,包括杂剧和散曲,有时专指杂剧。 杂剧,宋代以滑稽搞笑为特点的一种表演形式,元代发展成戏曲形式。每本以四折为主,在开头或折间另加楔子,每折用同宫调同韵的北曲套曲和宾白。
元杂剧的音乐北曲,是形成于北方的一种曲牌联套体声腔系统。它继承了唐宋以来的歌舞音乐(如大曲和转踏)、说唱音乐(如鼓子词、唱赚和诸宫调)、歌曲(如曲子词、汉族和北方兄弟民族的民间歌曲)等音乐元素。
首先,元代的社会现实是元曲兴起的基础,元朝疆域辽阔,城市经济繁荣,宏大的剧场,活跃的书会和日夜不绝的观众,为元曲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其次,元代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和融化,促进元曲的形成;再次,元曲是诗歌本身的内在规律。
散曲被元人称为“乐府”或“今乐府”。其名最早见于明初期朱有敦的《诚斋乐府》,它指出散曲只含小令,不包括套数。明代中叶以后,散曲的范围逐渐扩大,把套数也包括了进来。至20世纪初,吴梅、任讷等曲学家等人确认,散曲包含小令和套数。
元杂剧:元杂剧又称北杂剧、北曲、元曲。元曲包括元杂剧和元代散曲两个部分,它在金院本的基础上孕育发展而形成的,正当南戏盛行之际,北杂剧走向成熟。13世纪后半期是元杂剧雄踞剧坛最繁盛的时期。四折一楔子的结构形式是。
散曲产生于民间的俗谣俚曲。是一种同音乐结合的长短句歌词,在宋金时期又吸收了一些民间流行的曲词。尤其是少数民族的乐曲进入中原之后,与中原正乐融合,许多传统词曲不能适应新的音乐形式,散曲即应运而生。金元时散曲于北方起源,故又称北曲。它包括小令、套数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带过曲等几种主要形式。
小令又叫“叶儿”,其名称源自唐代的酒令。单片只曲,调短字少。还有一种联章体又称“重头小令”,则是由数支小令联合而成,题同调,内容相连,首尾句法相同,每首小令可以单独成韵,多的可达百支。
套数又称“套曲”“散套”或“大令”,是从唐宋大曲、宋金诸宫调发展而来。有三个特征:全套必须押韵相同;需有尾声;同官宫调的两个以上的单曲连级而成。套曲篇幅相对大,内容复杂,或抒情,或叙事,或二者兼而有之。
带过曲是由同一宫调的不同曲牌组成,如[雁儿落带得胜令]【骂玉郎带感皇恩采茶歌】等,曲牌最多不超过三首。带过曲属于小型曲组,容量较小,没有尾声。
散曲从结构上还可分为:小令,中调,长调。它之所以称为“散”,是相对元杂剧的整套剧曲相对而言的。但它是一种可以独立存在的文体。其特性有三点:语言有一定格律,同时吸收口语自由灵活的特点,因此呈现口语化以及曲体某一部分音节散漫化的状态;艺术表现上比近体诗和词更多地采用“赋”的方式,加以铺陈;散曲押韵比较灵活,可以平仄通压,句中还可以衬字。北曲衬字可多可少,南曲有“衬不过三”的说法。